5月,宁波又有一些地区分布了土地拆迁公告,由于信息过多,本文仅摘取了各公告的要点信息,若要查看完整公告,可移步至对应区县市的人民政府官网查看。
01
鄞州区

一、征收范围
中河街道蔡家漕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2.0957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见定界图。

二、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将组织中河街道办事处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对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含权属、面积等)、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
三、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暂停办理户口迁入、分户、房屋交易、翻(扩)建、装潢、核发营业执照、调整农业生产结构等不正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种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种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安置。
02
海曙区

古林镇三星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5590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见示意图。

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政府将组织古林镇人民政府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对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含权属、面积等)、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调查确认,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以积极支持配合。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暂停办理户口迁入、分户、房屋交易、翻(扩)建、装潢、核发营业执照、调整农业生产结构等不正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种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种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安置。
03
奉化区

2、拆迁范围:拆迁范围为东至朱家洋地块,南至尚桥茶场,西至王尚公路,北至尚桥河。涉及尚桥头村朱家洋地块的房屋,具体以规划红线图为准。 3、补偿安置的方式和标准:房屋拆迁实行调产安置、货币安置。具体补偿标准按照《宁波市奉化区征收西坞街道尚桥头村旧村拆迁改造项目(一期朱家洋地块)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执行。 4、签约期限:2022年6月6日—2022年7月5日止 5、搬迁期限:2022年9月3日止 被拆迁人等房屋拆迁利害关系人如对批准的房屋拆迁实施方案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宁波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向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