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NU

手机菜单

业界资讯 Industry News 首页 > 新闻媒体 > 业界资讯

事关住房公积金贷款!官方解答来了

发布时间: 2022-10-11

日前,宁波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为方便缴存职工了解相关情况,市住建局针对大家较为关心的问题,解答如下:


1.购买首套住房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已受理未发放的,贷款利率调整是否需要到银行重新办理手续吗?


遇贷款利率调整时,借款人无需到银行重新办理手续。2022年10月1日前已受理未发放的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按照贷款发放时的贷款利率政策执行,即2022年10月1日(含)以后发放的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按调整后的新利率执行,借款人无需重新办理手续。


2.购买首套住房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已发放未到期的,贷款利率调整是否需要到银行重新办理手续吗?


遇贷款利率调整时,借款人无需到银行重新办理手续。2022年10月1日前已发放未到期的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根据借款合同约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按调整后的新利率执行,借款人无需重新办理手续。


3.申请组合贷款的,贷款利率如何执行?


申请组合贷款的,组合贷款中住房公积金部分的贷款利率按照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政策执行,即2022年10月1日前已经发放且未结清的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将于2023年1月1日起执行新的贷款利率;2022年10月1日(含)后发放的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将按照新的贷款利率发放贷款;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政策保持不变。借款人也无需重新办理手续。

关键词: 住房公积金贷款
主办方:宁波华盟展览有限公司 Copyright© 2019 All Rights Reserved.
邮箱:103584022@qq.com 服务热线:0574-87911560 传真:0574-87911559